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何晟 通讯员 王晓娟
喜欢美丽的画眉鸟,市场上要卖100元嫌太贵,贵州小伙杨某就把目光投向了山林……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鸟儿还没带回家,捕鸟的“陷阱”却网住了自己。近日,公安机关对其未取得狩猎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底,建德市森林公安局根据线索排摸获知,有人在寿昌镇某林区非法捕鸟。
森林公安局寿昌中队周警官、章警官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经仔细搜查,发现路旁林子边有一可疑摩托车,右车把手边挂着一只蛇皮袋。根据经验,周警官判断捕鸟人应该就在附近。
一行人快速进入林区搜寻,没过多久,发现一可疑人员正在林中收鸟网,警察立即上前将其控制;现场还收缴了5米长,2米高的捕鸟网、一只红色小录音机。被抓了现行,小伙坦白承认了自己非法捕猎的行为。
经审讯,捕鸟人杨某是个80后,贵州人,在兰溪某企业打工。当日上午10点30左右,他到达寿昌后,找到山边一个有鸟叫的林子,就把自己带去捕鸟的网,用2米多长的竹杆撑起来,然后打开诱捕器守株待兔。
“画眉听到同类的声音就会飞过来‘粘”到网上。”小伙在审讯中供述,抓鸟的方法是以前的一个工友教他的。当天他一共抓了两只画眉,一公一母。正打算离开时,就被警察抓了个正着。小杨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早知道抓鸟是犯法的,还不如买一只算了。”
“我市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猎期,10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狩猎期。同时杭州市有规定:全年禁止猎捕两栖类和鸟类。”建德市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站长余峰表示。
画眉属于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虽然小杨只抓到两只鸟,但是他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已经构成了犯罪。杨某被刑事拘留后,今年2月该案被移送起诉至建德市人民检察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罚,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决定对杨某不起诉。但公安机关还是对他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警方将一如既往给予严厉打击。同时,也呼吁市民自觉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和谐发展,切莫以身试法。